法律援助,是指国家和有关社会组织与法律工作者对无力承担诉讼费用和律师费用,以及缺乏专门法律知识、能力或涉及特殊案件(如刑事案件)的公民,采取减免有关费用和给予法律专业服务的方式为其提供法律救助、扶助,以帮助其实现诉讼权利,从而维护其合法权益的法律保障制度。所谓困难企业职工法律援助机制,是指有关国家机关和各级工会组织以及有关社会组织和法律专业人员,对因财产状况不佳或经济支付能力低下的困难企业和困难职工实施法律援助,使其能够通过诉讼程序主张自己的正当权利,从而得到平等、及时和充分的法律保障的一系.
一、建立困难企业职工法律提助机制的现实意义
所谓困难企业职工法律援助机制是指国家和各级工会组织以及有关社会组织和法律专业人员, 对因财产状况不佳或经济支付能力低下的困难企业和困难职工实施法律援助, 使其能够通过诉讼程序主张自己的正当权利从而得取平等、及时和充分的法律保障的一系列具体制度、条例、办法、规范和程序等的总称。其内容主要包括以困难企业和困难职工为救助对象的法律援助的基本理念、指导原则、立法保障、重要条件、组织体系、工作职责、运作方式、程序规定、资金筹集与使用管理、效果承担等等。
二、建立困难企业职工法律援助机制的条件分析
在当前形势下建立困难企业职工法律援助机制不仅具有必要性, 而且具有可行性。从经济条件来看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的总体经济实力大大增强,已具备建立这一机制的经济基础条件;以政治条件来看,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不断发展,公民的基本权利得到更充分的保障和实现, 已具备建立这一机制的政治文化条件;从法治条件来看,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的立法、执法、司法、监督工作力度明显增强,已具备建立这一机制的法治基础;从队伍条件来看,经过多年的队伍建设,我国已有一流完备的律师队伍和其他各类专业法律工作队伍,建立这一机制所必要的工作主体条件也已具备;从社会心理条件来看,经过多年发展,人民群众对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以及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认识有了很大提高。可见,建立这一机制已具备良好的社会基础。
三、建立困难企业职工法律援助机制的效果预期
困难企业职工法律援助机制的建立是翠屏区“依法治区”进程中出现的一项新事物,它的生命力如何关键取决于它所产生的效果。
对困难企业和困难职工进行法律援助除了巨大的社会效益之外,可能产生的经济效益是比较明显的,因为我们进行法律援助工作较多的是维护企业和职工在经济、财产、人身等方面的权益。维护这些权益, 就是要用较少的投入换来企业和职工较大的经济利益。
法律援助工作还可产生较好的社会效果:其一可为困难企业和困难职工的生存、发展以及使企业从经济上尽快复苏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其二有利于促进翠屏区经济的发展;其三,可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 促进一方的安定团结,而稳定的社会环境又有利于树立翠屏区良好的形象;其四维护困难企业职工的政治权利、人身权利、经济权利并使之不受侵害,也体现了社会主义的人权原则和人道主义精神。
四、困难企业职工法律援助机制的模式选择
法律援助的基本运作方式大致有如下三种,它们一般是并行而有侧重的,由于侧重点不同而构成不同的法律援助模式:一是由国家对法律援助对象予以扶助,如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为受援对象免费提供诉论代理、出庭辩护等法律援助,由法院为困难者减免诉讼费用等等;二是由律师事务所作为承担社会责任和道义的一种方式向困难者免费提供法律服务;三是由公共基金支付律师事务所、律师费用及诉讼费用,由律师向困难者提供法律服务。
五、困难企业职工法律援助的法律保障
随着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的不断发展和完善,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各项社会事务已逐渐成为人们的共识。困难企业职工法律援助工作是一项新事物,尚缺乏必要的法律规范。因此,希望国家在条件成熟时制定专门法律和行政法规;在翠屏区初步探索并取得一定实践经验的基础后,也建议由市人大和市政府制定出相应的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为困难企业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的正常运作和健康发展提供必要的法律保障。
(翠屏区法律援助中心 越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