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筠连县龙镇司法所工作员连同联合村三职干部下乡进行一次调解,罗某的父亲在世时候同意用田调换王某的地,双方各自在调换的地方修建房屋,双方并没有签订任何协议,罗某父亲去世后王某就在调换的地方修建房屋,而同时罗某在修建房屋到时候王某就以各种理由阻止修房,导致罗某的房子一直没有修成,后来王某又在调换的屋基上修建牛棚,直到畜牧局来验收的时候,罗某就找到村干部要求王某履行协议,同时不准验收王某的牛圈,因此王某的牛圈一直没有被验收。 罗某找到司法所要求调解,要求尽快修建房屋,因为老房屋已经漏水严重,在和村干部一起到实地查看后,通知双方将相关的证人全部找到场,通过在场人的证言证实,王某在调换屋基的时候存在刁难的情况,及时对王某进行批评教育,同时请求王某长辈对王某行为进行教育,双管齐下,王某认识到自己行为不当,也积极表示愿意调换,在群众的帮助下,双方拿皮尺丈量了屋基的宽度,同时司法所也写了协议,王某的牛棚也能够顺利验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