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屏山法院与县妇联出台了《开展家事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意见》进一步建立健全多元化解决家庭纠纷工作机制,发挥妇联在处理家事纠纷中的积极作用,预防和化解婚姻家庭纠纷。 一是发挥妇联了解基层优势,由县妇联推荐基层具有一定威望和影响力的同志,法院聘任为家事调查员和调解员;二是依据员额法官授权委托,家事调查员和调解员开展离婚、赡养、监护等家事案件的调查取证和委托调解,并协助法院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和稳控工作;三是为保障调解质量,法院为特约家事调查员、调解员的调解工作提供必要的业务指导和培训。 (丁如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