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溪区公安分局长兴派出所民警经过多次走访规劝,成功规劝一名网上在逃人员投案自首。 周某因盗窃罪于2014年1月3日被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在缓刑期间周某未遵守每月到当地司法所报到的相关规定。经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周某缓刑,对罪犯周某收监执行原判决有期徒刑六个月。南溪区公安分局随即将周某列为在逃人员实施追逃,辖区民警通过多种途径,积极做周某家属的思想工作。通过民警和家属不懈努力,最终周某于2017年12月7日到长兴派出所投案自首。 目前,周某被羁押于宜宾市南溪区看守所。 (王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