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屏山法院出台了《关于人身保护令实施规范(试行)》,将反家暴问题进一步制度化,有效地保护家庭成员免受家庭暴力。 该《规范》依据法律、司法解释等规定,系统明确了申请人范围、条件、证据、保护期限、撤回的条件、法官释明、保密制度、免收诉讼费等等。人身安全保护令措施包括:禁止被申请人对受害人继续实施家庭暴力行为;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受害人及其近亲属;禁止被申请人进入受害人的住所或其他活动场所;责令被申请人暂时迁出双方共同的住所或受害人的住所等。 在人民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后除送达申请人、受害人、被申请人外。同时抄送辖区公安机关、妇联组织及被申请人所在单位、村(居)委会组织等,形成共同反对家暴的合力。 (陈体华 丁如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