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长宁县公安局举行2017年警察荣誉仪式,奖励在全市公安机关“亮剑保平安,忠诚迎盛会”等专项行动和省厅、市局举办的各类警营文化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的集体与个人,表彰先进,鼓舞士气,激发公安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仪式由党委副书记、政委沈伟主持,局党委全体成员、各警务单位负责人、获奖代表、民警代表以及辅警代表共80余人参加仪式。
在庄严的国歌声中,表彰奖励仪式拉开了序幕。仪式上,局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李颖宣读记功命令和表彰奖励决定。随后,由副县长、局党委书记、局长周颖带领着局党委全体成员为2个先进集体和25名先进个人分别颁发了奖牌、奖励证书和荣誉证书。
“在这个集体里,我和我的战友们心力一致,同甘共苦......我看到我的战友们矗立在雨中,雨水顺着帽檐往下滴,我看到夜幕中,警灯闪烁下若隐若现的黄色身影,以及大家分享收到群众锦旗、抓获在逃嫌疑人时的那份喜悦。”在“亮剑保平安,忠诚迎盛会”专项行动中荣立个人三等功的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副大队长刘学松作为获奖民警代表在颁奖仪式上发出了一番诚挚的感言,纯粹而朴实的话语,让大家感受到团体的力量,感受到警营这个大家庭的温暖。
颁奖仪式上,周颖代表局党委对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表示最热烈的祝贺;向默默奋战在各条战线的民警、工勤、辅警和武警消防官兵致以最衷心的感谢。他指出,光荣值得铭记,使命始终在肩。全市公安机关“亮剑保平安,忠诚迎盛会”专项行动虽然结束了,但我们面临的社会治安形势依然严峻。为此,我们要以 “亮剑”专项行动那样的责任心和紧迫感,以“亮剑”专项行动那样的作风和状态,以“亮剑”专项行动那样的标准和要求,努力开创长宁公安新局面,为创建平安长宁、美丽长宁、富裕长宁再立新功!
(吕倩) |